各院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9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我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17个实验中心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检查及整改时间

(一)学院自查:2021年4月29日-5月6日

(二)学校检查:2021年5月7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积极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组织人员对本院部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

(二)各院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各院部于5月7日之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报送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殷绪彬;电话:0731-88228253;

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