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推进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确保申硕关键核心指标全面达标超标,进一步凝练特色、总结成果,做好省部级及以上科研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储备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科研优秀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校级科研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包括科学技术奖和社科成果奖两大类,其中科学技术奖分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一)科学技术奖
1.申报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专著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年度同一个人只能作为一个申报项目的完成人申报校级科学技术奖;
3.同一技术内容已经获得省部级或者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的,不得再进行申报,同一技术内容只能申报科学技术奖中的一项;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申报;
5.项目投资业主不得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仅从事组织管理或者辅助服务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科学技术奖完成人;
6.优先支持成果得到推广应用且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或者与企业有深度合作、成果得到引用转化的项目。
(二)社科成果奖
1.成果时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社科成果;
2.申报数量:所有成果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每人限报1项。同时可作为参与人员另参加1项集体成果的申报;
3.反响材料:与申报成果有直接关系的,且未曾申报历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未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包括成果立项、引用转载、采用、批示、鉴定等情况材料,在申报成果前后2年的时限内;
4.申报成果范围:一是在CSSCI、北大核心等期刊公开发表的中文类社科研究论文。二是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
出版社出版的中文类社科专著、译著(指外文翻译成中文)、编著(含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三是获得厅级及以上主要领导批示的调研报告。四是未公开发表的成果,主要指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结题成果或省级鉴定为合格以上的成果(两者均需出具课题结题证书或鉴定证书并以证书上的验收时间为准),立项课题结题成果只能整体申报,不能以子课题单独申报;
5.应用类申报成果的附加条件:
①有正式的课题立项批文或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合同书;
②有以专业社会科学工作者为基本队伍的课题组;
③有省部级鉴定合格的鉴定证书或结项证书;
④成果进入转化实施至少一年以上(含一年);
⑤有被各级政府决策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采纳应用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注:非社科研究成果不得申报。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统计资料、电脑软件、文学、艺术等创作作品。
三、申报要求
1.研究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成果所有完成人无学术不端行为;
2.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系统部署,充分挖掘、收集材料、归并整合、凝练总结出有特色有新意的创造性和高显示度的成果;
3.研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4.研究成果科学严谨,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准确、完整;
5.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6.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成果,由成果项目组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部门评议,由所在学科归口学院统一推荐申报。
四、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内容
(1)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附1-2/附1-3/附1-4)、佐证材料、汇总表(附1-5);
(2)社科成果奖:申报表(附2-1/附2-3)、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附2-5/附2-6)、佐证材料、申报汇总表(附2-2/附2-4)。
2.材料报送要求
(1)科学技术奖的申报书5份、佐证材料(胶装成册),5份,汇总表1份;
(2)社科成果奖的申报表5份、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和佐证材料(胶装成册)5份,申报汇总表1份;
(3)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按照一个奖项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院+申报人+申报奖项名称”进行命名,如“文传院张三社科成果奖”。学院汇总所有申报奖项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306684117@qq.com。压缩包以“学院”命名。纸质稿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百熙楼812)张艳老师处;
(4)行政部门人员申报成果奖的材料由归口学院统一提交;
(5)不同类别的奖项分类汇总,并加盖学院公章;
(6)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
(7)联系人:张艳;联系电话:88227250。
科研处
2022年4月25日